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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审计,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审计监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注重审计成果的开发运用,狠抓工作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0年以来,共开展了131个单位212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5881万元,应收缴财政183万元,已收缴财政182.3万元,查处大案要案11宗,其中移送检察机关6宗,移送纪检察机关4宗,移送公安1宗,6人受到司法机关判刑,3人受到党纪处分。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1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3人降职,4人免职,2人撤职,有87人因政绩突出得到提拔或重用。经过几年来的努力,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市反腐倡廉和干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受到省、市的表彰。
一、规范运作机制,实行部门联动
武冈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早在1997年就开始了试点,专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市委办主任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1998年,我们在人员编制冻结的情况下,为市审计局增设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股,定编3人,从而保证了人员力量。为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全新工作,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创新。1997年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市管领导干部实行离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1998年又下发了《武冈市委关于对离职离任领导干部实行工作业绩审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近三年来,又先后颁布了《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方案》和《经济责任评价书》以及《中国武冈市委、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这一系列的举措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以及审计结果的利用都作出了切实可行的规定,纠正了以前的先离任后审计的“马后炮式的做法,把监督关口前移,实行先审计后离任以及与届中审计相结合的做法。
为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近年来,我们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2002年以前,武冈市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体现在责任制管理模式,但缺乏对干部的经济责任监督。为此,我们从2002年起,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范围,较好的解决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经济责任监督问题。
针对审计执法手段存在的局限性,为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建立了由组织、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一是掌握执纪执法动态,定期分析和通报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二是对重大复杂案件共同进行研究处理;三是研究制订共同惩处腐败、查处大案要案治理措施;四是互通情况,协调办案,形成惩腐合力;五是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这样,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在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下,就能够很快地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如2002年9月,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我们安排审计部门对水泥厂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和厂长邓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查证,查出邓涉嫌贪污公款0.9万元,侵吞企业财产1.4万元,管理失职,造成新增亏损180万元的事实。我们听取审计汇报后,立即成立了专案小组,派出公安人员积极侦破,终于在广州将逃匿近半年之久的邓某抓获归案,后经检察起诉,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狠狠打击了企业蛀虫,维护了企业的稳定。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府还规定每年从财政解决5-1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用于任务重、审计成本较高的审计项目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的改善以及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了经济责任的深入开展。
二、查办大案要案,打击经济犯罪
在反腐败工作中,我们在大力发挥纪检监察、检察职能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特殊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始终把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和重要部门、重点领域、重要资金为监督重点,取得良好效果。2000年对邓元泰镇原党委书记毛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获悉了群众和有关知情人举报毛某受贿线索,审计部门内查外调,发现毛某在基建项目中涉嫌受贿,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后,查出毛某受贿2.7万元的事实,毛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02年对扶贫办原主任罗某的离任审计中,查出了罗某虚开发票,贪污扶贫资金3280元,侵占扶贫资金5670元,此案移交纪检部门,罗某受到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2004年4月,对职业中专原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学校所记收票据号码严重残缺不齐,经审计部门多方调查核实,查出该校财务专管员唐某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手段,涉嫌贪污公款7.8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这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树立起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我们还特别注重将党政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与届中的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2003年在对市火电厂审计时,发现在人员臃肿,成本费用较高,亏损严重,内部控制较为混乱等问题。我们采纳了审计部门提出的“精简人员、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7条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设,为火电厂每年节约了大量成本,增加利润160万元。去年在对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陈某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开支混乱,陈某有贪污公款和挪用公款的嫌疑后,就立即着手安排检察介入,终于查实陈贪污公款35648元,挪用公款20000元的事实,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去年还查出了妇幼保健站财务专管员夏某涉嫌贪污公款46561.90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在这些案件的查处中,我们采取从严打击的办法,查处1个,威慑一方,树立起了审计权威。为了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求审计部门在对单位党政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对各单位逢年过节的开支及招待费进行审计,对开支金额大的单位进行适当经济处罚,并在全市干部会议上进行公布,点名批评,使请客送礼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现在,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已融入了领导干部施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反腐倡廉的主力队伍之一。
三、转化审计成果,促进干部管理
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落脚点。为此,我们不仅重视经济责任审计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更重视审计成果的及时转化运用,为领导干部建立了“第二档案”,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书、工作业绩评价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以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表等资料归好档,作为组织部门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使档案资料全面、真实,我们在工作中大力推行,“一公告”,“二公示”和“一审三用”。即在拟任领导干部考察期间,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范围,审计方式、方法,审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干部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重点审计,并及时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相关结论性文书生效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依规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公示。审计结果既作为单位常规审计结论,又作为对单位“一把手”财务监督的结果,还作为党员廉政建设和选任领导干部的依据。去年年初的乡镇班子调整,在2003年10月上旬,我们即着手组织了对全市19个乡镇党政正职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将他们任职期内个人廉政建设情况,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排好名次,由于干部升降有了钢性化数据作支撑,从而使这次干部调整圆满完成。19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廉洁奉公获晋升,2人工作作风不实被免职,1人因个人经济问题被撤职,17人政绩一般平调。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