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内选举如何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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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005年组织系统重点课题调研文章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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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内选举中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有利于促进党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有利于克服跑官要官以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当前,党内选举有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如在候选人的确定上,重组织推荐,轻群众提名;在选举结果上注重围绕实现组织意图开展工作,忽视听取群众意愿;选举中缺乏竞争意识;选举的透明度不高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没有正确处理好实现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二者关系的现实表现。党内选举如何既要实现组织意图,选举出让党组织放心的人,又要实现群众意愿,选举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是我们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课题,值得很好研究。
第一,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推荐提名制度。能否确定好候选人是决定我们选举能否成功的关键。在战争年代和非常时期,由于环境条件所限,党的干部由上级组织任命有其必然性。但随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选举程度被历史地提到了议事日程。但是,从目前党内选举中的实际操作层面看,候选人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使用的通盘考虑,由上级党委提名,往往打破了地区和单位的界限,提出的人选有的群众知之甚少,或根本不了解。选举中,候选人和群众接触的时间、途径非常有限。因此,为确保候选人顺利当选,圆满实现组织意图,往往采取一些组织措施。这样做,有利于选举的操作,有利于干部使用的全局考虑,但如处理不当,容易激发群众的对立情绪,产生选举是搞形式、走过场的误解,要么对选举抱无所谓的态度,要么采取某些过激行为。在如何选拔、确定候选人的问题上,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荐才,从最大范围内发现人才、挖掘人才、选拔人才。可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三荐”的方式,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候选人提名。这样选出的人,不仅党员赞成,群众拥护,组织也能把关。同时,扩大了党内民主,拓宽了选人渠道,使选出的人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容易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共同信任,有效地保证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第二,正确处理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关系。毛泽东同志指出:“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因此,“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对党组织负责归根到底还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群众公认,是我们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在确定候选人前,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凡是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的,坚决不能提拔重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要将群众意愿归纳汇总,提炼精华,转化为组织意图。同时将组织意图深化到党员和群众中去,让党员和群众去讨论酝酿,提出批评建议意见。在全面综合党员和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再通过严格的组织考察来确定候选人,达到党员、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相统一,从而克服那种“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拓宽选人视野。因此,我们在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这一环节,要正确处理好群众公认和组织认可的关系,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关系,既不能过分强调组织意图而不尊重民意;也不能片面强调民意,把民推等同于民选,放弃组织把关。既要充分尊重民主推荐结果,又不能简单的以推荐票取人,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努力实现党员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的统一。
第三,坚持差额选举制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在目前党内选举中,特别是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的选举,基本上是采用等额选举方法,这种方法有利于保证组织意图在选举中的实现,但缺乏竞争性,容易导致选民“厌选”和“应付”情绪的增长。竞选作为民主选举的一种形式和方法,对于提升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内选举也要像人大选举一样,实行差额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在选举中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各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可以适当扩大,党委委员、常委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也可以适当增加;逐步扩大差额选举范围,基层党委书记和副书记都可以考虑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第四,增加党内选举的透明度,激活党员、群众政治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党内选举有别于人大选举,在于它范围窄,参与人数少,全部是党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党内选举的情况不了解,对组织需要选什么样的人,准备选举谁,不甚清楚,有一种朦胧感和神秘感。增加党内选举的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是一切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知情权是民主权利中首要的权利,是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得以发挥和保证的前提。而在实际中,这恰恰是一个容易忽视和解决得不够的问题。知情权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容易导致普通党员和群众对政治生活的冷漠。这是非常危险和极其不利的。在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尤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其作为党的舆论宣传工具的喉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介绍候选人的方式方法。党组织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时,除本人简历以外,应包括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实事求是的答复。党组织不但要将候选人的情况向选举人介绍,还应将候选人的情况公布于众,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去了解和监督。要建立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制度,候选人可以自我介绍,也可以发表演说,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质疑作出说明和回答。这有利于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有助于选举人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减少盲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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